高質量黨建促學校治理效能提升(黨建引領學校治理)
高質量黨建促學校治理效能提升(黨建引領學校治理)
《關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簡稱《意見》)是在廣泛開展實地調研、在不同省區市深入開展大量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形成的,具備較強的指導性、適應性和針對性。但就全國中小學校來看,難免會因為學校所在區域經濟發展差異、學校辦學規模差異和內部管理模式差異等因素,在抓好《意見》貫徹落實過程中出現一些新情況和熱點難點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我們要著重思考和處理好以下5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聚焦學校領導體制調整,處理好學校黨組織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關系。《意見》明確中小學校黨組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如何實現將黨組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轉的工作機制轉化為推進學校治理現代化的最大動能,首先要按照《意見》規定,“一校一策”穩妥推進學校黨組織建設。對于黨組織書記、校長分設的學校,要避免陷入“書記說了算,還是校長說了算”的認識誤區,真正做到把抓好學校黨建工作作為學校辦學治校的基本功,把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貫徹到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各方面。
二是聚焦議事決策科學有效,處理好工作機制健全與領導班子合理配備的關系。健全科學有效的議事決策機制,有利于學校領導體制機制的有序運轉。《意見》對學校黨組織會議和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對黨政分工協調運行和溝通機制提供了指導,在學校內部治理中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和針對性。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黨組織書記選拔任用制度,是充分發揮黨組織領導作用的關鍵。文件對不同黨組織類型的黨組織書記、校長設置進行了明確規定,為黨組織書記和校長配備提供了具體指導。
三是聚焦學校治理效能(或教育教學質量)提升,處理好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融合互促的關系。要使學校黨建工作變成推動學校高質量發展的助力,除了學校領導班子從思想上牢固樹立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理念外,不斷強化書記、校長的黨建主體責任落實是關鍵。另外,應多措并舉、上下協同加大教師黨員隊伍建設力度,加強對優秀教師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通過創建教師黨員先鋒崗、示范黨支部等積極探索學校黨建和業務工作同向同行、同頻共振的方法路徑,把抓好“雙減”工作、課后服務質量等業務工作難點作為學校黨建工作重點來抓,推動黨建工作與教學工作、德育工作、師德師風建設等融合一體發展,推動黨建業務“兩張皮”向“一盤棋”轉變。
四是聚焦推進制度落實的時機把握,處理好原則性與靈活性關系。全國中小學校類型多樣、規模各異,根據《意見》要求,各學校要結合實際情況,堅持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穩慎推進的原則,在做好充分準備工作的情況下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主動加強校際經驗交流,在凝聚共識的基礎上,再緊密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逐步穩妥推進制度落地,實現高質量黨建引領推進學校高質量發展。
五是聚焦基層黨組織組織力提升,處理好黨務工作保障與教育教學優質資源合理分配的關系。要有效發揮好學校黨組織的全面領導作用,離不開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的資源配置和基本保障,如設立黨務工作機構、配備專兼職黨務干部、提供黨務活動經費和場地等。因此,學校在分配好教育教學優質資源的同時,也要注重對黨員干部隊伍和專兼職黨務干部隊伍保障激勵和先鋒模范作用的發揮。對黨組織書記和校長而言,要把善抓黨建工作作為辦學治校的基本功,通過抓黨建引領德育工作、師德師風建設、教師隊伍建設、黨群幫困工作、校園文化塑造等,不斷強化政治引領,善于從政治上看教育、從民生上抓教育,胸懷“國之大者”,真正成為有高度政治自覺、有教育情懷、有責任擔當的教育家型名校長。
(作者系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培訓部副主任、副研究員)
《中國教師報》2022年04月13日第10版
作者:舒 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