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小課堂|第8期:黨費收繳、使用(黨費收繳使用辦法)
黨員小課堂|第8期:黨費收繳、使用(黨費收繳使用辦法)
(1)基層黨組織按照《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黨費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初核實黨員月交納黨費數額,年內一般不變動,并告知黨員交納數額。
(2)每名黨員應當主動按月足額交納黨費。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3)黨費一般應按月交納。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托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4)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準后,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離退休干部、職工黨員生活確有困難的,經黨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5)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6)基層黨組織可根據流動黨員等群體實際情況,探索網上交納黨費的具體辦法。黨費收繳必須公開、透明,收繳黨員個人黨費必須認真登記。
(7)黨支部活動經費緊張,可以向上一級黨組織申請黨費支持。
(8)要把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做好黨費收支情況公示工作。并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使用情況和進度。支部黨費主要用于訂閱黨報黨刊、開展支部活動等,不能隨意支出,具體使用時支委會要集體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