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縣建立黨建工作“聯絡員”制度(黨建聯絡員的作用)
朱曉鋒
近年來,魏縣縣委組織部為提高基層黨建工作水平,在該縣建立《部機關干部分包聯系基層黨委制度》,實現了該縣29個基層黨委的“聯絡員”全覆蓋。
“聯絡員”分包聯系基層黨委工作采取部領導分工主管,部機關干部具體分包聯系的制度,每個黨(工)委,根據工作量大小,由一到三名組工干部分包聯系,并明確分包聯系的三項重點工作:一是組織工作的上傳下達。“聯絡員”負責把組織工作的最新精神及時的傳達給分包黨委,同時把基層黨委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的反饋到組織部門。二是業務指導。“聯絡員”負責指導分包黨委的基層黨建工作,并及時解答基層黨委在黨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答疑解惑。三是督導檢查黨建工作。“聯絡員”負責定期督導檢查基層黨委,貫徹落實黨建工作情況,如“三會一課”制度、“黨員志愿服務”、黨費收繳、農村遠程教育網點建設、后進村轉化、黨建工作隊派駐等工作,并根據督導情況向分包黨委提出整改意見。通過,此項制度的建立,該縣基層黨委普遍表示,“聯絡員”制度,固化了人員,不僅有利于強化責任,同時也有利于基層黨委開展工作,是提高基層黨建水平的有力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