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農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甘肅省農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甘肅省農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為規范甘肅省農科研項目管理,提高農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甘肅省政府制定了《甘肅省農科研項目管理辦法》。該辦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了農科研項目的管理主體和職責。甘肅省農業委員會是農科研項目的管理主體,負責組織開展項目申請、評審、驗收等工作。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也應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參與農科研項目的管理和監督。
辦法規定農科研項目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項目名稱應當準確、簡明,符合農科研項目的審批要求;
(二)項目內容應當真實、具體,符合農業發展方向和市場需求;
(三)項目進度應當合理,符合項目實施計劃;
(四)項目成本應當合理,符合項目實施預算;
(五)項目質量應當可靠,符合項目實施驗收標準。
辦法要求農科研項目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
(二)項目計劃書;
(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項目預算書;
(五)項目進度報告;
(六)項目質量報告。
辦法還規定農科研項目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項目申請:申請人應當填寫項目申請書,向甘肅省農業委員會提交申請。
(二)項目評審:甘肅省農業委員會應當對項目申請進行評審,確定項目立項。
(三)項目審核: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對項目申請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
(四)項目批準:甘肅省農業委員會根據審核意見,對項目申請進行批準,公布項目立項名單。
(五)項目實施:項目申請人按照項目實施計劃,開展項目實施工作,完成項目任務。
(六)項目驗收:甘肅省農業委員會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驗收,確定項目完成情況。
通過制定該辦法,甘肅省農科研項目的管理更加規范,項目質量得到提高,農科研項目的創新能力也得到了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