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應知應會100題,快來測測!(黨支部工作條例應知應會100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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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
問
1、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弘揚“支部建在連上”光榮傳統,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全面提升黨支部,強化黨支部,充分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鞏固黨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定本條例。
答
(組織力、政治功能)
問
2、黨支部是黨的基礎組織,是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單元,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擔負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和組織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職責。
答
(監督黨員、宣傳群眾)
問
3、黨支部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守黨章,加強思想理論武裝,堅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
答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問
4、黨支部工作必須堅持把黨的 擺在首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四個服從”,旗幟鮮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答
(政治建設、講政治)
問
5、黨支部工作必須堅持踐行黨的宗旨和,組織引領黨員、群眾聽黨話、跟黨走,成為黨員、群眾的。
答
(群眾路線、主心骨)
問
6、黨支部工作必須堅持,發揚黨內民主,尊重黨員,嚴肅黨的紀律,提高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增強生機活力。
答
(民主集中制、主體地位)
問
7、黨支部工作必須堅持圍繞中心、,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答
(服務大局)
問
8、黨支部設置一般以為主,以為主要方式。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連(中)隊以及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支部。
答
(單位、區域,單獨組建,3人)
問
9、黨支部黨員人數一般不超過人。
答
(50)
問
10、規模較大、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專業市場、商業街區、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
答
(跨區域、商務樓宇)
問
11、正式黨員不足人的單位,應當按照地域相鄰、行業相近、規模適當、便于管理的原則,成立聯合黨支部。聯合黨支部覆蓋單位一般不超過個。
答
(3、5)
問
12、為期以上的工程、工作項目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
答
(6個月)
問
13、流動黨員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對固定集中,應當由 、流入地黨組織,依托園區、商會、行業協會、駐外地辦事機構等成立 。
答
(流出地黨組織、流動黨員黨支部)
問
14、黨支部的成立,一般由提出申請,所在鄉鎮(街道)或者單位基層黨委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并批復,批復時間一般不超過。
答
(基層單位、1個月)
問
15、基層黨委審批同意后,基層單位召開選舉產生黨支部委員會或者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批復和選舉結果由基層黨委報備案。
答
(黨員大會、上級黨委組織部門)
問
16、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層單位成立黨支部的決定。
答
(上級黨委)
問
17、對因黨員人數或者所在單位、區域等發生變化,不再符合設立條件的黨支部,上級黨組織應當及時予以調整或者。
答
(撤銷)
問
18、黨支部的調整和撤銷,一般由報所在鄉鎮(街道)或者單位基層黨委批準,也可以由所在鄉鎮(街道)或者單位基層黨委直接作出決定,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答
(黨支部)
問
19、為執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機構,黨員組織關系不轉接的,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以成立。
答
(臨時黨支部)
問
20、臨時黨支部主要組織黨員開展學習,教育、管理、監督黨員,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等,一般不發展黨員、處分處置黨員,不,不選舉黨代表大會代表和進行換屆。
答
(政治、收繳黨費)
問
21、臨時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由指定。
答
(批準其成立的黨組織)
問
22、臨時組建的機構撤銷后,臨時黨支部自然。
23、黨支部要宣傳和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及本黨支部的決議。討論決定或者參與決定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充分發揮黨員,團結組織群眾,努力完成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答
(重要事項、先鋒模范作用)
問
24、黨支部要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做好和意識形態工作。
答
(“兩學一做”、思想政治工作)
問
25、黨支部要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突出,提高黨員素質,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嚴格黨的,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關懷幫扶生活困難黨員和老黨員。做好、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規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
答
(政治教育、組織生活、黨費收繳)
問
26、黨支部要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了解群眾訴求,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群眾的,凝聚廣大群眾的智慧和力量。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等群團組織,支持它們依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答
(黨的政策、思想政治工作、各自章程)
問
27、黨支部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把放在首位,嚴格程序、嚴肅紀律,發展政治品質純潔的黨員。發現、培養和推薦黨員、群眾中間的。
答
(政治標準、優秀人才)
問
28、黨支部要監督黨員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
答
(國家法律法規)
問
29、黨支部要實事求是對黨的建設、黨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及時向報告重要情況。教育黨員、群眾自覺抵制,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答
(上級黨組織、不良傾向)
問
30、黨支部要按照規定,向通報黨的工作情況,公開黨內有關事務。
答
(黨員、群眾)
問
31、村黨支部,隸屬本村的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開展工作,組織帶領農民群眾發展集體經濟,走共同富裕道路,領導村級治理,建設和諧美麗鄉村。貧困村黨支部應當動員和帶領群眾,全力打贏。
答
(全面領導、脫貧攻堅戰)
問
32、社區黨支部,隸屬本社區的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圍繞鞏固黨在城市執政基礎、增進群眾福祉開展工作,領導,組織整合轄區資源,服務社區群眾、維護和諧穩定、建設美好家園。
答
(全面領導、基層社會治理)
問
33、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的黨支部,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按規定參與企業的決策,服務改革發展、凝聚職工群眾、建設企業文化,創造一流業績。
答
(保證監督、重大問題)
問
34、高校中的黨支部,黨的教育方針貫徹落實,鞏固馬克思主義在高校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加強思想政治引領,筑牢學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實根本任務,保證教學科研管理各項任務完成。
答
(保證監督、立德樹人)
問
35、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黨支部,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團結凝聚職工群眾,依法維護各方,建設企業先進文化,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答
(引導和監督、合法權益)
問
36、社會組織中的黨支部,社會組織依法執業、誠信從業,教育引導職工群眾增強政治認同,引導和支持社會組織有序參與、提供公共服務、承擔社會責任。
答
(引導和監督、社會治理)
問
37、事業單位中的黨支部,改革發展正確方向,參與重要決策,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事業單位中發揮的黨支部,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和作出決定。
答
(保證監督、領導作用)
問
38、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的黨支部,圍繞、開展工作,發揮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作用,協助本部門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改進工作。
答
(服務中心、建設隊伍)
問
39、流動黨員黨支部,組織流動黨員開展,過好,進行民主評議,引導黨員履行黨員義務,行使黨員權利,充分發揮作用。對組織關系不在本黨支部的流動黨員民主評議等情況,應當通報其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
答
(政治學習、組織生活)
問
40、離退休干部職工黨支部,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黨員實際情況,組織參加學習,開展黨的,聽取意見建議,引導他們結合自身實際發揮作用。
答
(宣傳執行、組織生活)
問
41、黨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機構,由全體黨員參加,一般召開1次。
答
(議事決策、每季度)
問
42、黨支部黨員大會的職權是:聽取和審查的工作報告;按照規定開展黨支部,推薦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討論和表決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延長預備期或者取消預備黨員資格;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表揚、組織處置和紀律處分;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答
(黨支部委員會、選舉工作)
問
43、村、社區重要事項以及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必須經過黨支部討論。
答
(黨員大會)
問
44、黨支部黨員大會提交表決前,應當經過充分討論。表決必須有有表決權的黨員到會方可進行,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為通過。
答
(議題、半數以上、半數)
問
45、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召開1次,根據需要可以隨時召開,對黨支部重要工作進行討論、作出決定等。黨支部委員會會議須有委員到會方可進行。重要事項提交決定前,一般應當經黨支部委員會會議討論。
答
(每月、半數以上、黨員大會)
問
46、黨員人數較多或者黨員工作地、居住地比較分散的黨支部,按照原則,應當劃分若干,并設立黨小組組長。黨小組組長由黨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黨小組黨員推薦產生。
答
(便于組織開展活動、黨小組)
問
47、黨小組主要落實黨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安排的任務。
48、黨小組會一般召開1次,組織黨員參加政治學習、談心談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等。
答
(每月)
問
49、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由召集并主持。書記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托副書記或者委員召集并主持。黨小組會由召集并主持。
答
(黨支部書記、黨小組組長)
問
50、黨支部應當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經常、認真、嚴肅地開展,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
答
(批評和自我批評、政治性)
問
51、應當帶頭參加所在黨支部或者黨小組組織生活。
答
(黨員領導干部)
問
52、黨支部應當組織黨員按期參加黨員大會、黨小組會和,定期召開。
答
(上黨課、黨支部委員會會議)
問
53、“三會一課”應當突出,突出黨性鍛煉,以為主要內容,結合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確定主題和具體方式,做到形式多樣、氛圍莊重。
答
(政治學習和教育、“兩學一做”)
問
54、黨課應當針對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回應的問題,注重身邊人講身邊事,增強吸引力感染力。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定期為基層黨員講黨課,黨委(黨組)書記至少講1次黨課。
答
(普遍關心、每年)
問
55、黨支部每月相對固定開展主題黨日,組織黨員集中學習、、進行民主議事和志愿服務等。主題黨日開展前,黨支部應當認真研究確定主題和內容;開展后,應當抓好議定事項的組織落實。
答
(1天、過組織生活)
問
56、對經黨組織同意可以不轉接組織關系的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可以將其納入一個黨支部或者黨小組,參加。
答
(組織生活)
問
57、黨支部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
答
(每年、第四季度)
問
58、組織生活會應當確定,會前認真學習,談心談話,聽取意見;會上查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會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
答
(主題、問題)
問
59、黨支部一般開展1次民主評議黨員,組織黨員對照合格黨員標準、對照入黨誓詞,聯系個人實際進行分析。
答
(每年、黨性)
問
60、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按照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的程序,組織黨員進行。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個人自評和黨員互評可以在范圍內進行。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員大會根據評議情況和黨員日常表現情況,提出評定意見。
答
(黨員互評、評議、黨小組)
問
61、民主評議黨員可以結合一并進行。
答
(組織生活會)
問
62、黨支部應當經常開展談心談話。黨支部委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談心談話一般不少于1次。談心談話應當坦誠相見、交流思想、交換意見、幫助提高。
答
(黨支部委員和黨員之間、每年)
問
63、黨支部應當注重分析黨員思想狀況和心理狀態。對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和出現重大困難、身心健康存在突出問題等情況的黨員,黨支部書記應當幫助做好;對受到處分處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黨員,黨支部書記應當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
答
(心理疏導、思想政治)
問
64、有正式黨員以上的黨支部,應當設立黨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
答
(7人)
問
65、黨支部委員會設書記和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等,必要時可以設1名。
答
(紀檢委員、副書記)
問
66、正式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設1名,必要時可以設1名副書記。
答
(書記)
問
67、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其他基層單位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屆任期。
答
(5年、3年)
問
68、黨支部委員會由黨支部選舉產生,黨支部書記、副書記一般由黨支部委員會會議選舉產生,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由黨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選出的黨支部委員,報上級黨組織;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組織。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出現空缺,應當及時進行補選。確有必要時,上級黨組織可以指派黨支部書記或者副書記。
答
(黨員大會、備案、批準)
問
69、建立健全黨支部提醒督促機制。根據黨組織隸屬關系和干部管理權限,上級黨組織對任期屆滿的黨支部,一般提前以發函或者電話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換屆準備。對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換屆的,應當認真審核、從嚴把關,延長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過。
答
(按期換屆、6個月、1年)
問
70、黨支部書記主持黨支部,督促黨支部其他委員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抓好黨支部委員會,向黨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答
(全面工作、自身建設)
問
71、黨支部副書記協助黨支部書記開展工作。黨支部其他委員按照開展工作。
答
(職責分工)
問
72、黨支部書記應當具備良好,熱愛黨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群眾工作本領,敢于擔當、樂于奉獻,帶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在黨員、群眾中有較高威信,一般應當具有以上黨齡。
答
(政治素質、1年)
問
73、上級黨組織應當結合不同領域實際,突出,按照組織程序,采取多種方式,選拔符合條件的優秀黨員擔任黨支部書記。
答
(政治標準)
問
74、村、社區應當注重從的村民、復員退伍軍人、經商務工人員、鄉村教師、鄉村醫生、社會工作者、大學生村官、退休干部職工等群體中選拔黨支部書記。對沒有合適人選的,上級黨組織可以或者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選派黨支部書記。
答
(帶富能力強、跨地域)
問
75、根據工作需要,上級黨組織可以選派優秀干部到村、社區擔任黨支部,指導、幫助黨支部書記開展工作,主要承擔建強黨支部、推動中心工作、為民辦事服務、提升治理水平等職責任務。符合條件的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可以通過擔任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主任。
答
(第一書記、法定程序)
問
76、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支部書記一般由本部門本單位擔任,也可以由本部門本單位其他負責人擔任。根據工作需要,上級黨組織可以選派黨員干部擔任。
答
(主要負責人、專職黨支部書記)
問
77、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一般從中選任黨支部書記,應當注重從中選拔黨支部書記。沒有合適人選的,可以由上級黨組織選派黨支部書記。
答
(管理層、業務骨干)
問
78、加強黨支部書記后備隊伍建設,注意發現作為黨支部書記后備人才培養,建立村、社區等領域黨支部書記。
答
(優秀黨員、后備人才庫)
問
79、上級黨組織應當經常對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其他委員進行 。
答
(培訓)
問
80、黨支部書記培訓納入黨員、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對新任黨支部書記應當進行。組織開展黨支部書記示范培訓,地方、行業、系統一般根據黨組織隸屬關系,分層分類開展黨支部書記全員輪訓。
答
(任職培訓、中央組織部)
問
81、黨支部書記每年應當至少參加1次黨組織舉辦的集中輪訓。注意統籌安排,防止,確保黨支部書記做好日常工作。
答
(縣級以上、頻繁參訓)
問
82、對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其他委員的培訓應當突出黨的、基本政策、基本知識及黨務工作基本要求,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黨規黨紀等內容。注重發揮優秀黨支部書記作用。
答
(基本理論、傳幫帶)
問
83、注重從優秀黨支部書記中選拔鄉鎮和街道領導干部,考錄公務員和招聘事業單位人員。
答
(村、社區)
問
84、培養樹立黨支部書記先進典型,對給予表彰表揚。
答
(優秀黨支部書記)
問
85、黨支部委員會成員應當自覺接受上級黨組織和監督,加強互相監督。
86、黨支部書記每年應當向上級黨組織和黨支部黨員大會,接受評議考核,作為評先評優、選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答
(述職、考核結果)
問
87、建立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支部工作機制。對不適宜擔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職務的,上級黨組織應當及時作出。對存在換屆選舉拉票賄選、宗族宗教和黑惡勢力干擾滲透等問題的,上級黨組織應當及時。
答
(調整、嚴肅處理)
問
88、各級黨委(黨組)應當把黨支部建設作為的基本建設,定期研究討論、加強領導指導,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縣級黨委每年至少專題研究黨支部建設工作。
答
(最重要、1次)
問
89、各級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帶頭建立黨支部工作,帶頭深入基層,發現和解決問題,總結推廣經驗。
答
(聯系點、調查研究)
問
90、應當經常對黨支部建設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加強分類指導和督促檢查,擴大先進黨支部增量,提升中間黨支部水平,整頓后進黨支部。加強黨支部建設。基層黨委一般應當配備,加強對黨支部建設的具體指導。
答
(黨委組織部門、“標準化、規范化”、專兼職組織員)
問
91、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注意通過了解掌握黨員干部日常表現,干部考察應當聽取考察對象所在黨支部的意見。
92、黨支部書記納入縣級黨委組織部備案管理。
93、黨支部工作納入縣級黨委巡察監督工作內容。
94、情況應當列入各級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評判其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情況的重要依據。對抓黨支部建設不力、各項工作不落實的,上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應當進行。對黨支部建設出現嚴重問題,黨員、群眾反映強烈的,應當按照規定嚴肅問責。
答
(抓黨支部建設、約談)
問
95、各級黨組織應當為黨支部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給予。增強村、社區黨支部運轉經費保障能力,落實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報酬待遇,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建立。給予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支部工作經費支持。加強村、社區和園區等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積極運用現代技術和信息化手段,充分發揮辦公議事、開展黨的活動、提供便民服務等綜合功能。
答
(經費保障、正常增長機制、活動場所)
問
96、縣級以上黨委管理的黨費每年應當按照一定比例下撥到,重點支持、困難國有企業黨支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支部、流動黨員黨支部、離退休干部職工黨支部等開展黨的活動。
答
(黨支部、貧困村黨支部)
問
97、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按照本條例執行。
98、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相關規定。
答
(中央軍事委員會)
問
99、本條例由負責解釋。
答
(中央組織部)
問
100、本條例自2018年起施行。其他有關黨支部的規定與本條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條例執行。
答
(10月28日)
《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知識測試到此結束!
恭喜您完成100題的挑戰!
試題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微信
轉自:帥帥職場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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