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州區關于抓黨建促基層治理能力提升專項行動信息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
第一條 總則
為了更好的推動中央大政方針及省委決策部署在基層落到實處,省委決定今年3月份至12月份在全省集中開展抓黨建促基層治理能力提升專項行動。為深入挖掘云州區在破壞資源、安全生產、私挖亂采、信訪維穩、疫情防控等基層治理突出問題,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推進“五區”建設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信息線索提供、舉報類別及內容發動和鼓勵群眾重點提供、舉報以下信息線索
(一)涉及基層綜合行政執法等方面的信息線索;
(二)涉及鄉鎮、街道、村、社區履職盡責等方面的信息線索;
(三)涉及區鄉干部包聯工作等方面的信息線索;
(四)涉及破壞資源、風險隱患、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信息線索;
(五)涉及村(社區)黨務、村務、財務公開事項等方面的信息線索;
(六)涉及農村黨員等方面的信息線索;
(七)涉及集體經濟等方面的信息線索。
(八)涉及村干部等方面的信息線索。
第三條 經費保障、信息線索認定等級及獎勵標準
設立云州區抓黨建促基層治理能力提升專項行動信息線索專項工作獎勵經費,將獎勵金額納入財政預算,專項經費由區云州區抓黨建促基層治理能力提升專項工作辦公室辦負責管理。
信息線索被區公安局、區紀委監委、鄉鎮(街道)黨建辦采用的,由信息線索受理單位或部門根據信息處置的作用、效果進行等級評定,并視發揮的實際效用,采取大事大獎、中事中獎、小事小獎原則實施,按以下幾個層次進行確認。
(一)對提供線索有助于我區基層治理、一般性問題線索的視情獎勵舉報人員100—200元;
(二)舉報線索發揮重要作用的,維護全區和諧穩定局面的,視情獎勵舉報人員200—500元;
(三)舉報線索發揮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情節的,視情獎勵舉報人員500—2000元;
(四)舉報線索發揮特別重要作用的,視情獎勵舉報人員20000—50000元;
第四條 信息線索提供、舉報途徑
群眾發現或知悉各類信息線索,可通過以下途徑提供、舉報:
(一)直接向鄉鎮黨建辦、紀委監委部門、公安局提供線索情報;
(二)通過短信、微信、郵箱等其他有效途徑提供線索情報。
舉報電話:0352-8012222
第五條 信息線索的認定審批、獎勵發放程序
所有舉報的信息線索, 按照“屬地管理、嚴格審批、一事一獎”的原則,由公安局、紀委監委、鄉鎮黨委辦等信息線索受理部門或單位,負責收集、登記,并初步擬定獎勵等級和獎勵標準;獎勵金額在2000元及以下的由鄉鎮(街道)綜治辦負責審核,確定獎勵等級和獎勵標準;獎勵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由區綜治辦負責審核,確定獎勵等級和獎勵標準,報區組織部副部長、政法委副書記,區委組織部長、委政法委書記同意。區基層治理辦公室存檔備案。
信息線索等級認定審批過程中,由信息線索受理部門或單位填寫《群眾參與基層治理提供舉報信息線索獎金發放登記表》,鄉鎮(街道)負責審核并報區綜治辦。獎金發放可采取舉報人直接領取、憑有效證件委托他人領取、網絡轉賬、微信支付或按舉報人的要求匯款等方式,由區公安局統一安排發放。(獎金金額在2000元及以下的,由鄉鎮先行墊付,每月底匯總交基層治理辦審核,并由區委組織部結清款項,若涉及重要涉密信息的,由鄉鎮工作人員送至舉報人家中;獎金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原則上由當事人來區委組織部領取,若涉及重要涉密信息的,由鄉鎮或社區綜治工作人員代領后送至舉報人家中)。
通過線索舉報人提供的聯系方式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信息舉報人如未接到通知,說明舉報線索未被采用,不被獎勵。舉報人在收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天內,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獎金;逾期未領取或未提供相關信息者,視為自動放棄,工作人員填寫未領取說明;能夠說明理由的,可以適當延長領取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天。對多人舉報的同一條線索,原則上只獎勵第一舉報人;對于補充舉報新的有效線索的,視具體情況予以獎勵。
第六條 責任追究
在信息線索評定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況的,由紀檢部門、組織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對舉報人或舉報情況沒有認真核實、評定的;
(二)偽造舉報材料,冒領舉報獎勵的;
(三)向被舉報人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查處的;
(四)借舉報之名誣告陷害他人,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謊報等行為的;
(五)對舉報人的信息嚴格保密。相關單位、政法各部門、鄉鎮(街道)、村(社區)應保障舉報人安全,未經舉報人同意,在查證、宣傳、獎勵等工作中不得披露舉報人信息。泄露舉報人信息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七條 本辦法由云州區抓黨建促基層治理能力提升專項行動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本辦法自2022年5月20日起實施。其他獎勵辦法與本獎勵辦法有沖突或重疊的,以本獎勵辦法為準,不再重復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