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黨建】提升機關黨的建設質量的制度機制途徑(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
【機關黨建】提升機關黨的建設質量的制度機制途徑(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機關黨的建設主要指縣級以上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群團機關黨的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機關黨建,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動機關黨建取得明顯成效。2019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圍繞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提出一系列明確要求。對照總書記重要講話可以看出,當前機關黨建仍存在虛化、弱化、邊緣化等問題,對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在發揮政治功能和組織力方面產生一定影響。這亟待從制度機制上進行探索實踐,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措施,以進一步提高機關黨建質量,充分發揮出機關黨組織的職能作用。
機關黨建的基本定位和質量評估
在黨和國家治理體系中,各級機關地位特殊、工作重要、責任重大,凸顯出很強的政治性。《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規定,“黨的工作機關是黨實施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的政治機關”;《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強調,“中央和地方各級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本質上都是政治機關,旗幟鮮明講政治是應盡之責”。可見,政治機關是各級機關的共同屬性,實際也是本質屬性。加強機關黨建,就是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突出政治機關基本定位,在機關工作中帶頭做到“兩個維護”,筑牢黨的政治基礎,對上緊扣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對下緊貼人民群眾的實際需要和切身利益,運用黨組織和黨員的綜合能力特別是政治能力,推動機關高質量完成工作。
機關黨建的質量,是機關黨組織更好發揮戰斗堡壘作用、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關鍵。機關黨建的質量重點可從三個方面看:一是看黨內組織生活。組織生活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的基本方式,也是錘煉黨員黨性的熔爐。要看機關黨組織是否嚴格按規定執行“三會一課”、雙重組織生活、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請示報告、主題黨日等制度;是否嚴肅黨內生活,增強黨內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確保黨內生活這個熔爐能夠保持足夠的溫度,及時發現和解決黨內出現的問題,錘煉出黨員堅強的黨性。
二是看機關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的提升。只有基層黨組織堅強有力,黨員發揮應有作用,黨的根基才能牢固,黨才能有戰斗力。要看機關黨組織是否帶頭做到“兩個維護”,特別是體現在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行動上,體現在履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的實效上,體現在黨員、干部的日常言行上;是否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從嚴教育管理黨員落到支部,把群眾工作落到支部;是否優化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擴大基層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加強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是否做到黨務公開,暢通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監督黨的組織和干部、向上級黨組織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渠道,等等。
三是看黨建與業務的融合。避免黨建和業務“兩張皮”、實現二者深度融合,是機關黨建的一個鮮明特點。要看機關黨組織是否圍繞中心抓黨建、抓好黨建促業務,堅持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使各項舉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實施中相互促進;是否教育引導黨員從政治高度和戰略全局看待業務工作,克服部門主義和本位主義;是否營造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帶動整個工作氛圍;是否在工作中主動做好聯系服務群眾的工作,等等。
機關黨建現存問題的制度機制分析
近年來,各級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推進機關黨建高質量發展,更加突出政治功能,取得了顯著效果。同時也要看到,機關黨建依然存在觀念僵化、思路固化、創新不足等問題。有的機關黨建資源和工作力量分散,有的黨建工作開展不協調不平衡,有的機關政治生態受到污染,有的機關黨組織的活動和工作自我封閉、內部循環。一些機關黨建工作還存在重臺賬、重留痕,輕實效、輕內容的形式主義問題。其中,過分注重留痕是相對突出的現象。如有的機關黨委檢查和考核黨建工作時過多依賴痕跡管理,將查看“三會一課”記錄本、主題黨日活動照片、微信記錄截圖作為主要手段,不注重扎根機關基層,從黨員群眾中了解實際情況;有的單位黨組(黨委)要求必須按照固定格式撰寫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的發言提綱。這些問題表現導致弄虛作假現象時有發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機關黨建工作質量。
從機關黨建的領導制度和工作制度上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在黨委落實全面領導黨建主體責任機制上,雖然地方黨委已經建立定期研判、部署機關黨建的工作制度,但有的地方黨委班子成員分工負責的具體落實機制尚不成熟。有的分管領導履行“一崗雙責”不平衡、不到位,抓單位業務工作時很少對黨建工作提要求、作部署;除黨委組織部門外,有的地方黨的工作機關對歸口管理單位的黨建工作缺乏具體的督促指導,甚至有的認為這是黨委組織部門和機關工委的職責。
二是有的地方機關工委將“統一領導所屬機關黨的工作”片面理解為同質化、“一刀切”地布置任務,在分類指導、創新激勵上做得不夠。有的地方機關工委編制少、配置弱,人員能力有限,只能保證黨費收繳、黨員發展、組織關系轉接、組織換屆等日常黨務工作的運行,甚至很難會同地方黨委組織部門考察領導干部履行黨建責任的情況。由于缺乏有力抓手,使得少數地方機關工委在指導督促各單位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上顯得底氣不足、辦法不多,不能有效傳導責任壓力。
三是雖然單位黨組(黨委)具體領導和管理機關黨建工作,但有的地方實際只有1名單位黨組(黨委)班子成員分管黨建,黨建責任沒有均質化地分解到每一名班子成員。責任落實機制的缺失,使一些黨組(黨委)班子成員較少關注、指導分管單位黨建工作,即使給予指導也多是提原則性要求,缺乏對一些具體措施、關鍵環節的指導。此外,有的單位機關黨委由專職黨務工作者負責,其晉升渠道相對狹窄,工作積極性不高,簡單用發文、開會、臺賬代替實質性工作,工作落實效果不佳。
提升機關黨建質量的制度機制建議
針對以上問題,結合當前機關黨建的實踐,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不斷健全完善機關黨建的制度機制,進一步提升機關黨建質量,確保機關黨組織在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干部、推動改革發展上更好地發揮應有的作用。
各級黨委應著力履行好領導責任。地方黨委可按照各領域各系統各單位的特點和職能,圍繞中心工作對機關黨組織如何履行職責、發揮作用作出相應部署。對共性要求,要求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研判,聽取機關工委匯報;對不同機關單位的個性情況,分管領導應定期與單位黨組(黨委)負責人分析研究,在向各單位布置業務工作時多注意從黨建的角度謀劃具體落實方案。黨委班子成員應及時參加分管單位的組織生活。宣傳、統戰、政法等黨的工作機關應加強對歸口管理單位黨建工作的指導。
機關工委應更加提升工作推動力。機關工委要強化統一領導機關黨的工作的政治擔當,指導督促單位黨組(黨委)認真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形成強大合力。在具體工作中,應緊扣機關黨建時代特點和黨員思想行為特征開展工作,積極探索有利于破解難題的新途徑新辦法,積極探索信息化條件下開展工作的新載體新路數,避免唯臺賬、唯留痕的形式主義,可多通過與機關黨員干部談心談話、實地檢查、現場參與等制度或方式,檢查、評估機關黨建工作實效;要敢動真格,對制度執行不力、落實不好、問題突出的,敢于亮黃牌、掏紅牌。加強黨委組織部門與機關工委的協作,人員編制數量極少的縣級機關工委可考慮與黨委組織部門合署辦公。黨委組織部門選任和考核領導干部時,可會同機關工委考察其履行黨建責任的情況。
單位黨組(黨委)應進一步探索黨建和業務深度融合的機制。單位黨組(黨委)應牢固樹立抓機關黨建是本職、不抓機關黨建是失職、抓不好機關黨建是瀆職的理念,堅持“書記抓、抓書記”。由黨組(黨委)班子成員各自主抓分管領域的黨建工作,定期參加并指導分管單位或領域黨支部或黨小組的“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等。積極探索推動黨建和業務深度融合的機制和方法。著力將黨務工作崗位打造成鍛煉干部的平臺,注重選拔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的干部從事機關黨建工作,將黨務工作經歷作為選任干部的重要參考,推進黨務干部和業務干部的交流,鼓勵和引導青年黨員從事黨務工作。對于考察領導干部履行黨建責任情況、選派黨員下沉社區和被管理單位開展日常服務等工作,探索機關黨委與組織人事部門高效協作、密切配合的機制。
機關黨委應加強分類指導。機關黨委要聚焦主責主業,真正發揮職能作用,堅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做好分類指導。如對廉政風險較大的崗位,督促加強廉政教育警示;對專業技術較強的崗位,指導強化思想理論學習;對綜合性部門,探索聯合業務部門共同開展黨日活動,提升協作精神。還要探索并推廣一些好操作、能堅持的活動方式,如可將普通黨員線上或線下輪流講解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黨史國史、黨章黨規黨紀,作為理論學習長期堅持的重要方法。機關基層黨支部還可建立支委輪值黨務工作制度。
總之,只有上至黨委下至黨支部,包括機關工委,均承擔起相應的黨建實務,才能真正形成抓黨建的自覺,踐行將責任融于工作的要求,進而從思想深處提高黨建責任意識,著力破解機關黨建中的形式主義和“兩張皮”現象,推動機關黨建工作高質量發展。
(本文刊載于《中國紀檢監察》雜志2021年第20期,作者: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黨的建設教研部副教授、黨的領導與領導科學教研室副主任 張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