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村書記由誰來擔任?到底應該誰說了算?(村長書記歸誰管)
村長、村書記由誰來擔任?到底應該誰說了算?
在農村,村長和村書記是村里屬于村里面的領導,一般來說,在村里面,村長和村書記一般由村里面德高望重的村民或者是自己做生意見多識廣的村民擔任。村長和村書記都是屬于“村干部”。
村長和村書記都屬于村里面的“帶頭人”,在村子里面,這兩個職位有時候會被很多人覬覦,但是“帶頭人”并不是說誰想當就能當,下面我們就來具體看一下“村長”和“村書記”到底是怎么產生的。
首先,咱們先來說說村長,村長其實就是村民委員會的主任。村民委員會,簡稱“村委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村委會一般設有有村委會主任,也就是咱們所說的“村長”、副主任、以及3-5名的村委會委員。
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不屬于一級行政機關,村長自然也不屬于國家機關的行政人員,作為群眾性自治組織,村委會的“老大”—村長自然也應該是由村民按照民主程序選舉產生。
接下來,咱們來看一下“村書記”,村書記又叫“村支書”,村黨支部是最基層的黨組織,而村黨支部的“一把手”就是“村書記”,村書記由村黨支部黨員選產生,或者不經過選舉,直接由上級黨組織委派。作為最基層的黨組織的“帶頭人”,村支書必須由黨員擔任。
村委會、村黨支部是農村基層治理的骨架,村長作為“村委會”的帶頭人,負責村里的大小事務。調節鄰居關系,解決村民問題。而村書記作為“村黨支部”的帶頭人主管村的黨務和思想政治工作。雖然,兩人的職責有所不同,但都有為農村發展保駕護航的職責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