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黨組織與公司治理結構融合(推動黨組織與公司治理結構融合發展)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推動黨組織與公司治理結構融合
國有控股企業不僅是一般性的經濟組織,還是黨執政的重要載體。完善以公司治理為核心的現代企業制度是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重點任務,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必須堅持的重大政治原則。黨組織與公司治理結構的關系及決策機制,關系到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和國有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要按照“參與決策、帶頭執行、有效監督,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要求,不斷探索黨組織與公司治理結構有機融合的有效做法,使黨建優勢更好地轉化為可持續發展優勢,助力企業健康發展,助力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
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國有企業是改革發展的主體,國有企業職工是企業的主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是黨在經濟領域的骨干。要堅持黨委(黨組)書記、董事長由一人擔任,管黨治黨與推進改革發展“一肩挑”,黨委成員和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班子經過法定程序交叉任職,讓“人數參與”與“身份參與”相結合,使黨組在股份公司董事會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充分激發改革發展主體的積極性、創造性。
完善決策機制,確保黨組對重大決策定向把關。中央辦公廳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明確了“三重一大”的主要范圍,細化了需要黨組織參與決策的事項的內容。要以意見為指導,凡需要提交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決策的有關“三重一大”的事項,須先經集團公司黨組會討論,達成一致意見后由擔任董事的黨組成員在董事會上表達黨組主張,最終由董事會、經營管理層依法依規決策,保證黨組的意圖在各項工作中得到體現和落實。
完善自身建設,積極融入公司治理機制。圍繞業務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要以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穩定、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益作為黨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加強黨組自身建設。堅持“三重一大”問題由黨組會集體研究,保證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對董事會決定的事項,黨組成員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落實;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作用,激發和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發展各項措施的順利實施。
把黨的建設要求寫入公司章程,為黨組織全面融入現代企業治理、有效開展工作和發揮作用提供制度保障。“黨建入章”是國有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抓手和標志性進展,要通過總結和提煉好的經驗做法,使黨組織真正、切實融入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的各個環節。近年來,大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勇于擔當、敢于探索,積極穩妥推進上市公司“黨建入章”,黨的建設不斷加強,治理水平進一步提高。一是增進了共知共識。通過投資者見面會、投資策略會、路演、反向路演等多種形式加強與境內外股東、機構投資者、賣方分析師、第三方投票建議機構等的溝通,黨組織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的角色得到宣傳和理解,尤其對境外投資者,不是就黨建談黨建,而是從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的角度進行闡述,取得了投資者的價值認同。二是認識和站位進一步提高。準確把握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政治性”基本屬性、“黨的領導”本質特征、“黨執政的政治基礎與物質基礎”的重要地位,企業黨建工作進一步實現制度化、規范化,黨組織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活動和發揮作用有了明確遵循;細化黨組織與股東、董事會、管理層、監事會之間的職責劃分和溝通渠道等,有效保障了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發揮。三是助力營造更好的環境。在黨的領導下,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斷取得新成就,國有企業在自己的領域為國際社會提出中國方案,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同,也給了境內外投資者對中國國有企業的信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得到國際社會的尊重和認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科學性再一次得到驗證。
(張松巖,作者單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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