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直機關黨建課題優秀論文(一)(機關黨建課題研究范文)
編者按: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全省“三抓三促”行動和全市“基層黨建攻堅年”深入開展,現將2022年市直機關黨建課題部分優秀論文連載刊登,相互學習交流機關黨建工作經驗,推動機關黨建工作高質量發展。
進一步推進機關黨員干部參與“社工委”建設打造基層治理共同體的路徑研究
市委黨校機關黨委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經過幾年實踐探索,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第一次系統描繪了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圖譜”,時隔兩年,中共中央印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力爭用15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實現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從縱向看,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地方治理的微觀基礎,基層治理現代化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礎工程,加強基層治理現代化建設意義重大。從橫向看,國家治理現代化包含社會治理的現代化,“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是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關鍵要素之一,也是國家治理現代化成效的試金石。城鄉社區作為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是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載體。進入新發展階段,地方治理要在加強社會治理創新這一命題下,調適基層社會治理思路,創新治理舉措與行動路徑。
此外,隨著近年來基層治理面臨高度復雜性、較強風險性,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局部性爆發、零散性突發,使治理難度系數驟然升高,治理壓力空前加大。基于此,我市先后探索出以城市基層黨建統領提升基層治理水平,以機關干部常態化駐守社區提升基層治理效能,以“社工委”平臺為抓手,打造基層治理共同體等有效舉措,為打贏本輪疫情防控阻擊戰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中,黨員干部駐守社區展現出的工作作風直接關系黨與政府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關系黨的執政根基,需要及時總結反思這一治理經驗,并不斷優化它;與此同時,在本輪疫情期間,依托“社工委”機制,各類主體迅速集結,資源高效凝聚,快速進入“戰時”狀態,建立起“網格發現、社區呼叫、分級響應、協同處置”的快速響應機制,使“社工委”運行效能得到重要檢驗。由此可見,實現機關黨員干部與“社工委”機制的互構,將實現“1 1>2”的基層治理效能。
筆者先后對我市2021年10月21日、2022年3月12日、2022年7月9日三輪疫情期間黨員干部下沉社區情況進行了參與式觀察和綜合對比分析,并通過走訪調研、座談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蘭州市相關街道社區在“平時”“戰時”推動“社工委”機制運行的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首先,筆者嘗試從理論層面回答機關黨員干部與“社工委”機制的互構邏輯,并對機關黨員干部參與“社工委”建設進行理論解構;其次,根據筆者長期的調研和積累,從政策制定、組織制度層面、實操方面分析梳理出存在的普遍性和典型性問題;最后,針對這些問題設計優化路徑,以期供有關部門參閱。
一、機關黨員干部與“社工委”機制的互構邏輯
1.機關黨員干部駐守社區的價值意蘊
一是有利于密切黨群關系,增進民眾的政治認同。黨員干部既是一種政治身份,也是一種社會身份,肩負著展現、鞏固黨的先進性的政治使命和聯系群眾、服務人民的社會使命。黨員干部在“平時”利用“八小時”之外的時間進入社區,走進群眾,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直接體現,通過利用專業知識和技術特長開展社區服務,幫助群眾解決困難,宣傳、解讀黨的政策方針,以切實行動傳遞了黨對群眾的關懷,增進了人民群眾的政治認同,夯實黨的執政根基,提升黨在基層的影響力和號召力。二是提高黨建工作實效,提升社區治理水平。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對黨員在工作、生活和作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黨員綜合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的發揮。傳統黨員管理方式是以工作單位為主,疫情期間黨員干部下沉社區“戰疫”,下沉黨員干部所展現出的身份意識、參與程度、工作作風與行為方式,對黨組織的社會價值功能發揮、服務型政府轉變和基層治理提質增效有著重要影響和預期依賴,成為社區疫情防控力量重要“增量”,釋放了社區人力,使其做好疫情聯防聯控和居民精準化服務工作。此外,針對當前“隱身黨員”現象暴露出的部分基層黨組織懸浮化、黨建活動虛化、居民認可度低等問題,下沉黨員干部亮身份、作表率、干實事,形成黨委領導帶動普通黨員干部、普通黨員干部帶動身邊群眾的鏈式反應,有效增強黨組織凝聚力,壯大社區治理主體力量。
2.“社工委”嵌入社區治理的理論解構
社區治理的直接目的是解決當前社會中可能出現的社會離散、社會疏遠、社會失序等方面的問題,而最終目標是通向人民幸福感、獲得感、滿足感的提升,以及社會文明進步的狀態。這一目標的達成,離不開社區治理水平的提升。“社工委”工作機制的嵌入實現了社區治理體系的升級,為勾畫中國特色基層治理體系圖景提供了一種地方實踐創新。這一創新的核心在于使“社區治理結構”實現了優化升級,有效破除了社區治理的“末梢困境”。具體來說:一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要求下,社區治理結構必須強調黨的領導,發揮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作用也是中國特色基層治理體系的基本樣態。將黨的核心領導力和組織力貫穿始終,一方面有效彌補多元主體缺位的功能限制,另一方面有利于社區范圍內公平公正的實現。“社工委”組建和運行首要原則就是“把黨的領導貫穿社區建設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的“聚合”功能,為社區治理和服務鏈接更多資源。二是發揮黨的政治引領力和動員能力,塑造價值認同和情感認同,進而實現政治認同,一方面可以減少基于規則約束的行政成本,另一方面也是黨組織權威性和理念先進性的體現。“社工委”工作機制明確要求“轄區單位切實履行社會責任”“駐社區的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職人員都要向社區‘雙報道’”,在“社工委”的統一領導下,為社區建設貢獻智慧和力量。三是社區治理結構核心是參與主體職能劃分和能動性發揮,進而構建良性正向循環的社會秩序的過程,而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是社區治理保持長久生命力的關鍵因素之一,社會力量在社區治理中能發揮多大積極性,還要看社區治理的權力中心,也就是政黨留給社會力量發揮作用的空間,以及社會力量自身的能力和專業性。“社工委”工作機制強調“引入專業社工機構參與社區治理,培養以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志愿者、居民骨干為主體的社區治理人才”,在實踐場域中,創造性將轄區新業態新就業群體等納入“社工委”,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還能實現對這部分人群的有效管理,塑造價值認同和社區歸屬感。
3.機關黨員干部參與“社工委”是題中之義
一是機關黨員干部是“社工委”多元主體中的重要成分。“社工委”組織架構核心是黨組織統領下的“人人參與、人人盡責、人人共享”的基層治理共同體,最大的特點就是主體構成多元。組織層面既有耳熟能詳的社區黨組織、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公司、駐區單位、非公經濟組織,又有容易忽略的社會組織、慈善組織、社區社團等;個體層面有社區工作者、居民、志愿者、駐守干部、退役軍人、媒體記者、社工律師等,還有青年群體、新市民、新業態新就業及專業技術人員(專家、講師、導師等),初步形成了黨建統領、政府主導、黨員干部“雙報到”,社會力量參與,增添社區治理活力,社區工作者緊密聯系群眾,匯總上報社情民意的“伙伴式”治理共同體,為社區建設和治理出謀劃策、添磚加瓦、錦上添花,其中,機關黨員干部不論從組織層面還是個體層面來看都是“社工委”的重要成員單位和委員。二是機關黨員干部為“社工委”鏈接了組織、個體和實體層面的治理資源,很大程度上緩解了社區依賴政府資源供給,缺乏獨立自主獲取治理資源的困境,提高了自治能力。具體來看,個體層面上深入挖掘不同主體背后的潛在資源,將其凝練形成如黨建、載體、技術等治理資源。組織層面上,不斷提高橫向黨組織覆蓋面,織密黨組織在“兩新”、新興等領域的覆蓋網;縱深區域化黨建工作,加強社區黨組織與駐區單位黨組織共駐共建,充分利用職能部門的優勢資源。實體層面上,深度融合了黨群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以及便民服務場所等物理空間和平臺功能,為社區建設和治理提供載體。
二、機關黨員干部參與“社工委”建設存在的問題
1.機關黨員干部思想準備不足,缺乏基層工作經驗
大部分機關黨員干部政治站位高、黨性強,駐守社區工作盡職盡責。根據我們前期的調研數據顯示:92.51%的黨員干部愿意繼續積極參加這類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具體來說:一是對駐守社區工作思想準備不充分,身份轉變困難。56.16%的人表示無法短期內快速適應社區工作環境,32.42%的人認為除了身體吃不消,心理上也容易產生畏難、厭戰情緒。二是與社區工作人員缺少常態溝通,導致部分機關黨員干部缺乏工作主動性積極性。此外,一些社區工作人員在決策時將駐守黨員干部邊緣化,較少征求他們的建議,73.35%的社區工作人員認為機關黨員干部不熟悉社區事、社區人和社區情,對其社區工作經驗和能力存在質疑與偏見,53.53%的人認為黨員干部“機械式”落實工作任務。三是機關黨員干部基層工作能力明顯不足。46.26%的人認為其應急處突能力不足,知識儲備不夠,隨機應變能力差。38.91%的人認為缺少有溫度的群眾工作方式方法,容易與居民發生矛盾。18.37%的人認為缺少調查研究,辦事不切實際。四是壓力任務驅動、自上而下監督考核、缺乏群眾反饋機制下,部分機關黨員干部存在工作作風不實問題,存在拍照打卡,宣傳大于實干的現象。
2.“社工委”機制運行受組織“內卷化”風險的制約
“社工委”機制有效運行,關鍵要發揮“組織吸納社會”的作用,而基層組織隨著制度不斷精細化、流程日益復雜化、工作方式趨向同質化,逐漸出現“內卷化”風險,對“社工委”工作推動的不利影響主要體現在:一是基層黨建、共駐共建、機關黨員干部常態化駐守社區和“社工委”機制之間關系沒有理順,互相之間存在許多交叉重疊領域,讓工作人員無所適從,造成對“社工委”工作認知不到位或產生錯位,認為與共駐共建制度沒有本質區別,平添了工作負擔。二是對社區工作的考核力度強化、內容卻在虛化。考核指標不斷精細化,比如臺賬是否詳細、宣傳是否到位,但有關社區建和和治理的關鍵指標設置不夠完備,一定程度造成社區工作存在為規避責任而選擇按部就班,資料收集整理有余而創新驅動不足的現象。三是由于對體制改革中工作重心向基層下移的理解偏差,造成社區職能行政化,各個條塊部門理所當然將自己所承擔的職責延伸到社區,使社區工作陷入檢查考核多、材料收集多、行政攤派多,而自主支配時間少、走街串戶少、為民服務少的局面。這些組織“內卷化”的風險很大程度上阻礙了“社工委”機制的有效運行和作用的充分發揮。
3.機關黨員干部參與“社工委”建設流程不暢、實踐難度大
一是缺乏對機關黨員干部參與“社工委”建設的制度規則。具體來說,責任框定不清晰,比如,“社工委”對吸納的駐區機關事業單位和機關黨員干部潛在的資源挖掘不充分,難以調動其力量參與社區治理,主要原因在于沒有從政策規范層面明晰他們的責任和利益。缺少操作細則,包括常態化溝通和互訪,需求與資源匹配關聯,機關黨員干部社區意識樹立等方面規章制度與操作細則,客觀上造成參與積極性尚未充分調動。工作驅動乏力,缺少一定的激勵機制,主觀上導致機關黨員干部駐守社區并積極參與“社工委”建設的積極主動性不明顯、創新意識不強。二是關系沒有理順。基層黨建、共駐共建、黨員干部常態化駐守社區和“社工委”機制之間關系沒有理順,互相之間存在許多交叉重疊領域,讓參與主體和社區工作人員無所適從,造成對機關黨員干部駐守社區參與“社工委”建設認知不到位或產生錯位,認為與共駐共建制度或者和“社工委”建設工作沒有本質區別,平添了工作負擔。
三、機關黨員干部參與“社工委”建設的路徑優化
1.建立工作機制
一是建議相關部門(市委組織部或市委直屬機關工委)牽頭研究制定機關黨員干部參與“社工委”建設的制度規則,包括領導體制、工作機制、責任體系和目標任務等方面,為街道(社區)和“社工委”提供工作遵循。二是各市直部門派出單位黨組織根據自身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出相應的管理辦法和操作細則,讓機關黨員干部對參與“社工委”建設工作有跡可循。三是“社工委”領導成員加強統籌協調能力,依據工作實際建立健全崗前培訓機制,提高其基層工作水平和與群眾溝通服務的能力。四是完善機關黨員干部參與“社工委”建設的考核評價與激勵制度。一方面,參照企業KPI考核機制,打破自上而下的考核,建立獲得感導向,內驅力培育為評估內容的考核制度。另一方面,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比如與個人的績效考核、評先評優、選拔晉升等掛鉤。
2.理順互相關系
一是理順基層黨建、共駐共建、機關黨員干部常態化駐守社區和“社工委”機制之間的關系。堅持黨建引領,持續強化區域化黨建,特別在“兩新”組織、新興領域及時設立黨組織,通過“組織吸納”聚合和激活各類組織;各市直部門派出單位黨組織生成“資源清單”,與“社工委”精準對接,“社工委”發揮樞紐和渠道作用,最終實現“組織聚合、人員凝聚、資源整合”。二是理順“社工委”成員之間的關系,明確責任分工,強化履職能力。其中,機關黨員干部主要發揮職能優勢,強化協同力量。各市直部門派出單位黨組織定期與“社工委”對接,將其駐守黨員干部編入“社工委”隊伍;另一方面,為本單位參與“社工委”建設的黨員干部提供最大程度的工作支持。
3.做實具體工作
一是加強宣傳組織,增強機關黨員干部參與“社工委”建設意愿。部分機關黨員干部不愿參與“社工委”建設工作主要原因在于長久形成的作為“單位黨員”的責任認知依賴但對“社區黨員”身份認知模糊,并處于被動接受任務狀態,其參與積極性和責任意識未能激發。因此,建議相關部門(組織部和黨校)加強對機關黨員干部黨性教育,尤其將志愿服務精神列為黨性教育的內容,提高其服務群眾的意識。二是創新參與方式,技術賦能、優化流程,提高參與方式的靈活性。機關黨員干部可選擇“線上 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參與“社工委”日常工作,最大程度給予其方式靈活性與時間自由度。三是基于專業思維塑造參與流程。機關黨員干部參與“社工委”建設的關鍵在于塑造專業的參與流程。包括:“社工委”召開專題議事會,對報到的機關黨員干部整體布局,發布公告、征集志愿——機關黨員干部可通過技術平臺建立個人檔案,根據個人專業特長和興趣愛好匹配“社工委”需求——可通過機關黨員干部自薦、組織推薦、居民推進、社區推進等程序初步人選(確定哪些被吸納為委員,哪些作為“社工委”活動的參與人員)——“社工委”召開會議討論決定——報相關部門審批備案——在轄區內公示(無異議后正式聘任)——對參與“社工委”的機關黨員干部提供跟蹤式培訓和全方位支持——建立持續評估反饋機制,激勵改進——著力價值塑造,提升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