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制度(黨員積分管理實施方案細則)
鄉鎮機關黨支部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范文(1)
鄉黨委結合實際情況,以創建“五個好”黨支部、打造“四個合格”黨員隊伍為載體,推動機關黨建“四個走在前列”,促進全鄉工作高質量發展,運用“基本分”、“扣減分”、“一票否決”制的動態管理辦法進行百分量化考評,實行機關黨員積分制管理。具體操作如下:
一、積分考核對象
以黨支部為單位,劃分普通類、特殊類兩個層次。具有履職能力的黨員為普通類;退休黨員年齡在70周歲以上,長期生病或喪失部分能力的黨員為特殊類,經黨支部討論后可不納入積分對象。
二、基本分
為各類黨員都適用的項目,內容為履行黨員基本義務情況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帶頭發揮作用情況。
(1)基礎分值(60分)
1、積極參加黨支部“三會一課”(25分),請假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曠會一次扣5分;
2、積極參加每月黨支部“5 X”組織生活(20分),請假扣1分,遲到、早退各扣2分,曠會扣5分;
3、帶頭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在辦公區域與同事交流,樹立x意識(15分),未發揮帶頭作用一次扣2分。
(2)激勵分值(40分)
1、積極主動在每周一、重大節假日組織的學習活動中講黨課的(5分);
2、在黨員大會中積極建言獻策,意見被采納的(3分);
3、積極參與并引導帶領群眾參加“三學一去”活動的(2分);
4、積極參加黨員遠程教育學習,集中學習,x每周上紅榜的(每次1分);
5、引導帶領5名群眾以上參與每周升國旗的(3分);
6、能夠充分發揮培養聯系人職責,定期了解培養對象思想狀況,引導帶領培養對象積極參與支部志愿活動的(3分);
7、積極參加黨員志愿服務隊活動的(3分);
8、主動一對一結對聯系流動黨員或離退休黨員,履行職責每月走訪送學,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流動黨員、離退休黨員情況的(5分);
9、引導帶領2名群眾以上參與每周國通語學習(5分);
10、獲得學習標兵、工作標兵、市級及以上各類表彰榮譽的(鄉級3分、市級5分、地區級8分、自治區級10分)。
三、扣減分
1、不服從黨組織管理,未完成黨組織安排工作,視情況一次扣5-10分;
2、不按時繳納黨費每次扣2分;
3、參加周一升國旗等活動遲到或早退的,一次扣2分,無故曠到不參加的,一次扣5分;
4、凡違反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任意一條的,一次扣5分;
5、……;
6、拖欠國家、集體、他人資金,有償還能力而不償還的,一次扣10分。
7、不團結鄰里影響惡劣、群眾反映強烈,經查證屬實的,一次扣5分。
8、因公事請假不能參加組織生活的不增不減,以公事假條為主,沒有假條的按照請假,一次扣1分。
9、學習x上黑榜,一次扣2分。
四、一票否決
有下列嚴重情形的,實行一票否決,積分清零,并從嚴處理:
1、六個月以上無正當理由不繳納黨費或不參加組織生活的。
2、本年度違反《條例》,受到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的。
3、……
5、私搶濫占耕地、違章建設的。
6、交通肇事受到處罰的。
7、……。
9、被舉報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其他一票否決事項。
五、評分辦法
(一)積分制滿分為100分,依據積分辦法進行得分。
(二)總積分為積分與獎(扣)分之和。
(三)總積分100分以上(含100分)為優秀;總積分90-100分(含90分)為良好;總積分80-90分(含80分)為一般;總積分80分以下為差。
六、組織實施
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以支部為單位組織開展,每季度一次在黨務公開欄和黨員微信群里公示,每年評定一次,年終總評,考核以總評積分為準。評定結果應在各支部黨務公開欄和黨員微信群內公示。
七、積分運用辦法
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將與年度的評先選優活動結合起來。在確定年度優秀黨員時,以總積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優秀黨員為對象。
(全文4篇,涵蓋黨建,鄉鎮、農村、社區,1萬余字免費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