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劉毅等同志任職的公示;大方縣人事任免,涉及副縣長(近期大方縣職務任免)
關于劉毅等同志任職的公示
為進一步擴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縣委常委會會議討論決定,對下列同志進行任前公示。
劉 毅,男,侗族,1981年10月出生,大學醫學學士,中共黨員,現任玉屏侗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縣醫院黨建工作指導委員會副主任,二級主任科員,擬任縣直部門正職;
楊傳伍,男,侗族,1987年9月出生,大學管理學學士,中共黨員,現任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三級主任科員,擬任縣直部門正職。
公示時間: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止。
舉報受理:玉屏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室
舉報電話:0856-3227855或0856-12380
短信舉報:18085612380
通訊地址:玉屏侗族自治縣行政中心6樓611室
郵政編碼:554000
對公示對象有問題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間向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室反映。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為便于調查核實,請在反映問題時,提供具體事實或線索,并請提供聯系方式,我們將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對反映人的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中共玉屏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2024年3月19日
大方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四十一號)
經大方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
決定免去:
戴 維同志的大方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免去:
高 翔同志的大方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鄒 剛同志的大方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決定任命:
賴吉珂同志為大方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任命:
胡 月同志為大方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龍 岳同志為大方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特此公告
大方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3月18日
來源丨玉屏微組工、大方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