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六項職責(新興組織黨建指導員工作總結)
1.宣傳落實政策。向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學習中央和省市縣委關于加強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意見及其他相關政策文件,指導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員抓好自身建設,開展黨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
2.掌握黨建動態。全面了解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經營管理及工作人員隊伍情況,認真開展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員的調查摸底,及時上報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發展狀況、黨員的流動變化、黨組織活動開展等情況。
3.培養發展黨員。加強對申請入黨的法人及優秀職工的考察和培養,及時把具備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發展為黨員,為建立黨組織創造條件。
4.做好“兩個覆蓋”。按照“成熟一個、組建一個、鞏固一個、提高一個”的原則,幫助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建立健全黨組織;指導已建立黨組織的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認真落實黨內各項規章制度,抓好黨組織規范化建設。
5.監督合法經營。向非公企業出資人、職工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引導非公企業或社會組織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6.創樹工作品牌。找準黨建工作與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自身發展的契合點,注重發揮黨組織的組織優勢和黨員的專業優勢,緊緊圍繞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生產經營,通過“黨建 章程”、“黨建 服務”、“黨建 公益”、“黨建 文化”、“黨建 互聯網”等方式,助力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健康發展,推動創建一批有一定影響的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