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枚稀少的銅幣,看國民黨憲政史
1936民國二十五年蔣介石像銅質紀念幣,民國銅幣章頂級珍品,目前僅見二枚,此枚之外另枚為近代著名錢幣收藏家施嘉干舊藏,現已入藏上海博物館。
該樣幣皆鑄工極盡精美,人物雕刻細致傳神,版底光潔細膩,銅光溫潤柔美,鑄造工藝堪稱民國時期人像紀念幣之典范,可遇而不可求。
民國二十五年蔣介石像憲政紀念幣,是南京造幣廠為《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的頒布、國民革命進入憲政階段而鑄的紀念幣。其所謂“憲政”,即為還政于民的民主、法治政治制度,也是孫中山設計的國民革命三階段的最后階段。
民國十二年(1923)一月二十九日,孫中山總結了辛亥革命未能使中國成為民主共和國的歷史教訓,在《申報》發表《中國革命史》一文。其文中論述了國民革命必經“軍政時期”、“訓政時期”、“憲政時期”三階段的三段式理論。次年,孫中山又發表《國民政府建國大綱》,進一步闡述了這一主張,并詳述了軍政、訓政、憲政的演進標準:軍政階段,即為“以黨建國”的暴力革命時期。
而國民政府用武力占領一個省,該省便進入訓政階段。期間,政府派員訓練、幫助其民眾建立自治縣,直接選舉縣級官員。當一個省完成縣級自治后,則該省便進入憲政階段,可直接選舉省長。而當全國一半以上的省進入憲政以后,則全國進入憲政階段。
此時,即須頒定憲法,由國民直選新的中央政府,還政于民,實行民主、法治的社會政治。民國十七年(1928)十月,張學良東北易幟,東三省統一于國民政府管轄,國家實現統一。隨后,國民黨中央常委根據孫中山的相關理論,制定、通過了《中國國民黨訓政綱領》,宣布中華民國由軍政時期進入訓政時期。
“九一八”事變后,為團結全國人民抗日救亡,國民政府便開始進入憲政的籌備工作。民國二十一年(1932)四月,立法院長孫科發表《抗日救亡綱領草案》,提出盡速籌備憲政的主張。次年一月,立法院指定以孫科為首的憲法起草委員會開展憲法草擬工作。民國二十五年(1936)五月五日,國民政府公布了《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此標志著憲政時期的開始。
然而,由于日本侵華戰爭不斷擴大的干擾,作為最高權力機關的國民代表大會,幾經延期終無法召開。
”七七”事變后,抗戰全面爆發,憲政的政治建設工作被迫中斷。民國二十五年蔣介石像憲政紀念幣系為紀念國家大事而鑄。
據傳當時是作為紀念贈品,分發給出席各種憲政籌備會的議員。由于當時施行法幣政策,實行白銀國有制,故此類幣沒有銀鑄,且雖有“紀念幣”字樣,但未鑄紀值文字。
另外,當時蔣介石任有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主席、國民政府主席、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等職,作為國家元首,故紀念幣采用蔣介石肖像。按幣面蔣介石頭像姿態不同,此類幣可分正面像、帶帽側面像、七分側面像三種。其中,正面像者,材質有鎳合金、紅銅、紅銅鍍銀三種,存世均稀見。帶帽側面像者,雖未鑄有“憲政紀念幣”字樣,但屬同一背景產物,故藏界也歸為同類。其傳世見有鎳合金、及紅銅鍍銀兩種,存世比正面像更稀見。七分側面像,材質僅有紅銅一種,屬試樣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