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引領發展 富潤控股集團深化“黨建工作進章程”(富潤集團主要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黨對企業的領導,充分發揮黨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日前,富潤控股集團積極落實“黨建工作進章程”要求,按《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規定對《公司章程》進行修訂,增加黨建工作方面內容,并報市場監督管理局備案。
新修訂的《公司章程》明確: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具有法定地位,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黨委對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之間的工作進行協調,共同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企業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黨委通過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符合條件的黨委成員可以通過法定程序進入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成員中符合條件的黨員可以依照規定和程序進入黨委。原則上由同一人擔任黨委書記、董事長,由同一人擔任紀委書記、監事會主席;黨組織機構設置及其人員編制納入公司管理機構和編制,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公司預算,從公司管理費中列支。
同時規定,黨委的職權包括:保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重大部署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開展工作;支持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依法履行職責;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落實“三重一大”(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決策監督機制。董事會決定公司重大問題,應當事先聽取黨委的意見。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必須經黨委研究討論后,由董事會和經理層做出決定;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支持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全面落實監督責任;研究其它應由黨委決定的事項。
同時,富潤控股集團黨委、董事局還要求各委派董、監事向序列公司提議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浙江新聞 】
“富潤六十條” 黨建法寶讓這家小廠成長為大企業
“職工的冷暖有人問,急難有人幫,生老病死有人管,呼聲建議有人聽,成績進步有人贊,歪風邪氣有人抓,好人好事有人夸……”。作為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重要內容,近日,富潤集團黨委廣泛發動黨員職工,對《富潤控股集團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條例》(簡稱富潤《六十條》)作了第八次修訂,并發文頒布。
富潤控股集團的前身是國營諸暨針織廠,創建于1982年,從縣工業局拔款10萬元和港胞捐贈的一批針織舊設備起家,至1996年成為諸暨市第一家上市公司,目前已經發展成擁有職工11000多人、資產達68億元的多元化大型企業集團。集團黨委下轄9個黨總支、56個黨支部,共有黨員580名。多年來,集團黨委始終堅持把《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條例》作為企業黨建工作的重要法寶,為企業的改革發展穩定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證。
《六十條》經過第八次修改,分8個方面,細化為60多項具體規定,涵蓋職工生產勞動、工作學習、家庭生活、人際關系等方面的物質和精神需求。集團黨委通過《六十條》建立的 “富潤困難職工基金會”累計捐款達12萬多人次,募集資金1800余萬元,救助困難職工共13000多人次,補助資金達1500余萬元。思想政治工作已成為富潤的優秀傳統,成為黨建的一大品牌,成為企業發展的軟實力。以《六十條》為主要內容的富潤集團黨委思想政治工作還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在全國屬首家。
富潤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局主席趙林中認為:“不管牌子怎么換,體制怎么改,內部機制怎么變,企業黨組織的戰斗力不能削弱,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能放松,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強化不能弱化,國有企業的傳統政治優勢不能丟棄,只要我們把這一“法寶”牢牢抓在手中,燦爛的思想政治之花必然結出豐碩的經濟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