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黨建經費管理辦法
黑龍江省黨建經費管理辦法
為加強中國共產黨(以下簡稱“黨的”)組織建設,支持黨的各項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經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黑龍江省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總則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黑龍江省各級黨的組織(含黨委、團委、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等,以下簡稱“黨的組織”)及其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條 經費來源
黨的經費來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黨費;
(二)上級黨組織轉移支付;
(三)社會捐贈;
(四)其他自籌資金。
第三條 經費用途
黨的經費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黨的組織建設;
(二)黨員教育管理;
(三)基層建設;
(四)民主管理;
(五)其他與黨的工作有關的支出。
第四條 經費預算
黨的組織應當制定經費預算,并按照預算程序進行審核、審批。經費預算應當包括用于黨的工作的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收入等內容。
第五條 經費開支
黨的組織應當嚴格按照規定開支經費,不得虛報、冒領、截留、侵占經費。
(一)用于黨的工作的支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 黨員教育培訓支出;
2. 黨員先鋒崗、志愿服務、社會實踐等組織建設支出;
3. 基層工作經費;
4. 其他與黨的工作有關的支出。
(二)其他支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 黨費;
2. 辦公經費;
3. 其他與黨的工作有關的支出。
(三)其他收入,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 黨費;
2. 其他自籌資金。
第六條 經費監督
黨的組織應當加強對經費的監督,確保經費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條 其他規定
本管理辦法由黑龍江省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以上是黑龍江省黨建經費管理辦法,希黨的組織及其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嚴格遵循該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