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議事規則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議事規則
尊敬的校長、各位教職工:
為了保證學校工作的有序開展,維護學校工作的穩定,我們制定了《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議事規則》。本規則旨在規范學校黨組織和校長之間的決策、執行和反饋機制,提高學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一、會議的召集和議程
學校黨組織定期召開黨員大會、教職工大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黨員大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由黨組織領導,會議議程包括: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重要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等。教職工大會由校長主持,會議議程包括:討論學校重要事項、聽取教職工意見和建議、提出解決方案等。
二、會議的紀律
學校黨組織和校長必須嚴格執行會議紀律,保證會議的嚴肅性和公正性。會議期間,不得飲酒、賭博或進行其他違反紀律的行為。會議記錄必須由參會人員簽字,否則會議記錄不得執行。
三、決策的民主化
學校黨組織和校長在決策時,必須堅持民主化原則,充分發揚民主,聽取教職工意見和建議,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四、執行的規范化
學校黨組織和校長在決策后,必須嚴格執行決策,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并加強對方案的執行和監督。在執行過程中,必須堅持規范化原則,確保執行過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反饋的及時性
學校黨組織和校長在執行過程中,必須及時反饋情況,解決遇到的問題。在反饋過程中,必須堅持及時性原則,確保反饋信息的時效性和準確性。
以上是《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議事規則》的內容,希望大家認真遵守,共同推動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