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黨建工作管理辦法
海外黨建工作管理辦法
為加強海外黨建工作,提高海外黨建工作的水平,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海外組織工作條例》等相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海外黨建工作的管理,推動海外黨建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海外黨建工作的質量,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海外組織工作條例》等相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海外黨建工作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進行的中國共產黨的黨建工作。海外黨建工作應當符合中國共產黨的規定,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服務海外黨員和群眾為根本宗旨。
第三條 海外黨建工作應當由中國共產黨的分支或者代表機構負責,并與當地黨組織密切合作,推動海外黨建工作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
第四條 海外黨建工作應當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提高黨的建設的質量,推動海外黨建工作與海外黨員和群眾的實際需求相適應。
第五條 海外黨建工作應當加強對海外黨員的教育和培養,提高海外黨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加強海外黨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強海外黨員的黨性覺悟和奉獻精神。
第六條 海外黨建工作應當加強與當地黨組織的合作,推動海外黨建工作與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相適應,加強與當地人民群眾的聯系,了解和滿足當地人民群眾的需求。
第七條 海外黨建工作應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和監督,確保海外黨建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八條 本管理辦法由中國共產黨的分支或者代表機構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條 海外黨建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 以人民為中心;
2. 尊重當地文化,尊重當地人民的意愿;
3. 與海外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
4. 加強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提高黨的建設的質量;
5.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和監督。
第十一條 海外黨建工作應當加強與當地黨組織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加強溝通與協調,共同推動海外黨建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十二條 海外黨建工作應當加強對海外黨員的教育和培養,提高海外黨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加強海外黨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強海外黨員的黨性覺悟和奉獻精神。
第十三條 海外黨建工作應當加強與當地黨組織的合作,推動海外黨建工作與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相適應,加強與當地人民群眾的聯系,了解和滿足當地人民群眾的需求。
第十四條 海外黨建工作應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和監督,確保海外黨建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十五條 本管理辦法由中國共產黨的分支或者代表機構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