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織工作經費的來源和使用范圍有哪些?(黨組織工作經費的來源和使用范圍有哪些內容)
黨組織工作經費是國有企業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資金保障,是各級黨組織正常開展工作的必要開支,主要通過納入管理費用、黨費留存等渠道予以解決。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實際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可根據情況確定,一般為1%左右),可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必須用于企業黨的建設,使用范圍主要包括:
1. 開展黨內學習教育,召開黨內會議,開展“兩學一做”等集中性學習教育、“三會一課”、主題黨日,培訓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務工作者,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制品和設備,進行黨內宣傳,攝制黨員電教片。
2. 開展創先爭優主題實踐活動,獎勵定期評定的黨員先鋒崗、“三無”黨員和黨員紅旗區、黨員突擊隊、黨員志愿服務等。
3. 表彰獎勵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和黨內優質品牌。
4. 加強標準化黨支部建設、開展黨支部分類定級考評,加強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
5. 開展黨建工作調查研究,黨建工作理論成果征集和評審獎勵,黨建工作實踐成果表彰獎勵。
6. 黨組織換屆、流動黨員管理、組織關系接轉、黨旗黨徽配備。
7. 走訪、慰問、補助生活困難黨員和老黨員。
8. 租賃和修繕、維護黨組織活動場所,新建、購買活動設施,研發和維護黨建工作信息化平臺。
9. 開展日常和集中宣傳教育,建設宣傳文化陣地,購買宣傳設施,攝制宣傳教育片。
10. 開展黨風廉政、統戰、機要、保密宣傳教育和活動。
11. 其他與黨的建設直接相關的工作。
以上凡屬黨費使用范圍的,一般應先從黨費中開支,不足部分從納入管理費用列支的黨組織工作經費中支出。
使用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進行表彰獎勵,應按規定納入工資管理,規范核算。日常要嚴格按規定范圍使用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不得隨意變更用途,不得用于普惠性支出,屬固定資產購建的,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程序落實款源,規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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