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務知識】黨內法規知多少(黨內法規內容有哪些)
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以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為主線,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以堅定理想信念宗旨為根基,以調動全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著力點,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把黨建設成為始終走在時代前列、人民衷心擁護、勇于自我革命、經得起各種風浪考驗、朝氣蓬勃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
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組織體系建設為重點,著力培養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著力集聚愛國奉獻的各方面優秀人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什么是黨內法規
黨內法規,是黨的中央組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以及黨中央工作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體現黨的統一意志、規范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活動、依靠黨的紀律保證實施的專門規章制度。
截至2021年7月1日,全黨現行有效黨內法規共3615部。
黨內法規使用黨章、準則、條例、規定、辦法、規則、細則7類名稱,現行有效黨內法規中,黨章1部,準則3部,條例43部,規定850部,辦法2034部,規則75部,細則609部。
黨內法規的發展歷程
黨內法規因黨而生、因黨而立、因黨而興。自中國共產黨誕生以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緊緊圍繞政治大局推進,始終與黨的奮斗歷程相伴相隨,與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同向同行。
1922年7月,黨的二大通過中國共產黨章程,我們黨自此有了自己的根本大法。
(一)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奠基初創
從1921年黨成立到1949年建立新中國,黨領導人民進行了長期艱苦卓絕的革命斗爭。黨根據革命斗爭的需要,在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方面進行了不懈探索。
建黨伊始,1921年7月,黨的一大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部黨內法規,具有黨章性質;1922年7月,黨的二大通過中國共產黨章程,我們黨自此有了自己的根本大法。1938年10月,毛澤東同志在擴大的黨的六屆六中全會的報告中,首次明確提出“黨內法規”概念。1945年召開的黨的七大,將毛澤東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并寫入黨章,這部黨章是第一部黨完全獨立自主制定的黨章。
這一時期,我們黨從理論認識上提出了“黨內法規”概念,并在實踐中探索制定了一批黨內法規,確立了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初步形成了黨的組織制度、領導制度、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等,對于建設一個具有明確政治綱領、嚴密組織體系、嚴明紀律規矩的無產階級政黨,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曲折發展
從1949年到1978年,黨領導人民在鞏固新生政權的基礎上,對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道路進行了艱辛探索,同時開始全面探索在全國執政條件下進行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路子。
1956年9月,黨的八大通過修改后的黨章,根據執政黨特點提出全面開展社會主義建設的任務,并對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作出許多新規定,這是黨在全國執政后制定的第一部黨章。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我們黨適應全國執政條件下的形勢任務要求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制定一批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制度,為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積累了正反兩方面的重要經驗。
(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恢復前進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把黨和國家的工作中心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和實行改革開放的歷史性決策,實現了新中國成立以來黨的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進入新時期,黨的領導人始終強調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性。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修改形成了呈現新時期特征的黨章,具有撥亂反正的重大意義。此后,黨的十五大、十六大、十八大分別將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并寫入黨章。
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我們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強化黨內法規在黨的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健全民主集中制為重點加大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力度,推動黨內法規制定工作逐步進入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軌道,為黨開創、堅持、捍衛、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全面加強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針對加強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黨內法規制定力度之大、出臺數量之多、制度權威之高、治理效能之好都前所未有,黨的制度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并寫入黨章,為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了科學行動指南。
進入新時代,我們黨從事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高度堅持依規治黨、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制定出臺一大批重要黨內法規,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堅強制度保障。
黨內法規的框架體系
經過長期努力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加速推進,一個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已經形成。這個由3615部黨內法規共同構成的黨內法規體系以“1 4”為基本框架,即在黨章之下分為黨的組織法規、黨的領導法規、黨的自身建設法規、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四大板塊。
(一)黨章
黨章是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對黨的性質和宗旨、路線和綱領、指導思想和奮斗目標、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黨員義務和權利以及黨的紀律等作出根本規定,全面闡明黨的政治立場、政治目標、政治路線、政治方針,集中反映黨重大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是黨的統一意志最集中體現,是統一全黨思想和行動、引領全黨前進的“一面公開樹立起來的旗幟”。
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守的總規矩,是全黨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為規范,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的自身建設的根本依據,是黨管黨治黨、執政治國的根本遵循。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黨的一切制度是從黨章開始的,黨章是所有黨內法規的源頭,是制定一切黨內法規的基礎和依據。
黨章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代表黨的最高意志,在黨內法規體系中位階最高,具有最高效力和最高權威,任何黨內法規以及任何黨的制度都不得同黨章相抵觸。
(二)黨的組織法規
黨的組織法規,是調整黨的各級各類組織產生、組成、職權職責等的黨內法規,為黨管黨治黨、執政治國提供組織制度保障。截至2021年7月1日,現行有效黨的組織法規共153部,其中,中央黨內法規15部,部委黨內法規1部,地方黨內法規137部。
(三)黨的領導法規
黨的領導法規,是規范和保障黨對各方面工作實施領導,明確黨與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武裝力量、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等領導與被領導關系的黨內法規,為黨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領導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障。截至2021年7月1日,現行有效黨的領導法規共772部,其中,中央黨內法規44部,部委黨內法規29部,地方黨內法規699部。
(四)黨的自身建設法規
黨的自身建設法規,是調整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等的黨內法規,為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供制度保障。截至2021年7月1日,現行有效黨的自身建設法規共1319部,其中,中央黨內法規74部,部委黨內法規76部,地方黨內法規1169部。
(五)黨的監督保障法規
黨的監督保障法規,是調整黨的監督、激勵、懲戒、保障等的黨內法規,為保證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履行好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提供制度保障。截至2021年7月1日,現行有效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共1370部,其中,中央黨內法規77部,部委黨內法規57部,地方黨內法規1236部。
我們黨形成了一個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并以此為主干形成了一套系統完備的黨的制度,這在世界上是獨一無二的,彰顯出中國共產黨作為世界上最大的政黨具有的大黨的氣派、大黨的智慧、大黨的治理之道。堅持依規治黨、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中國之治”的一個獨特治理密碼,是呈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的一張金色名片,也為世界政黨治理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