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黨工委工作情況匯報(街道黨工委工作情況匯報材料)
街道黨工委工作情況匯報
近年來,**街道全面貫徹落實全市工作思路,充分發揮黨組織引領城市基層黨建作用,積極探索城市基層黨建的新途徑、新措施、新思路,著力推進城市基層黨建開新局。
一、圍繞“一個核心”,夯實城市基層黨建戰斗堡壘
一是抓領導促合力。加強社區黨組織引領力量,持續推進街道領導干部聯系網格黨支部制度,派出黨建指導員x名,督促指導網格黨支部標準化建設和黨支部“達標創星、整體創優”工作。調優配強街道“大工委”委員和社區“大黨委”委員,建立健全雙向壓實責任、雙向溝通協商、雙向服務、雙向考核激勵和評價機制。
二是抓班子強素質。把社區“兩委”換屆作為城市基層黨建強基固本的重要抓手,選優配強社區“兩委”班子力量,扎實開展“六個一”主題活動,落實新當選書記“2 1”幫帶機制。開展黨支部“達標創星、整體創優”活動,評定“五星級”黨組織3個。抓實軟弱渙散黨支部整頓提升,探索建立“網格黨支部 小區物業 共駐單位黨組織”的黨建聯盟,加強小區治理和服務居民的力量。
三是抓陣地促服務。推行駐區單位結對共建機制,解決網格黨支部活動陣地12處。籌劃創建“黨群驛家”,協同縣委組織部、宣傳部、縣住建局等單位,著力打造以黨員服務、兒童娛樂、中老年活動為主的愛心驛站、科普驛站、讀書室等功能板塊。
四是抓品牌提效應。扎實落實城市基層黨建創新提升活動,探索推進“融入式”城市基層黨建,以“共治共享,共建美麗家園”六項系列活動為統領,深化“雙紅聯動”、紅色“愛立方”、“貼心黨建 基層協商民主議事會”等城市社區黨建品牌,有效提升黨建品牌在治理社區與服務群眾中的效應。
二、打造“三支隊伍”,匯聚城市基層黨建力量
一是打造黨員隊伍。實施黨員先鋒引領工程,開展社區黨員爭當“基層治理先鋒”活動,劃分黨員責任區,設立黨員責任崗。持續深化“六爭攻堅、百強爭創”行動,扎實抓好“兩優一先”推薦。
二是打造網格員隊伍。深化網格化黨建工作機制,優化“1 2 4 X”城市基層治理網格,實現“一網多元”的城市服務管理網格。
三是打造志愿者隊伍。充分發揮社區所轄駐區單位及社會各類人力資源優勢,組建45個志愿者服務團隊,通過線上、線下義務開展咨詢、答復、勸導、幫助等活動,為居民提供個性化服務。
三、出臺“五項制度”,優化城市基層黨建運行機制
一是參與制定《關于實行城鄉社區工作準入制度的意見》,規范依法履行職責事項27項,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項25項,列出社區工作負面事項清單13項,清理街道社區機構牌子26塊,規范社區“不應出具證明”20項、街道事務服務事項26項、社區事務服務事項18項。
二是參與制定《關于落實**街道對轄區內重大決策和重大項目建議權的實施意見》,明確街道履行建議權的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履行《**縣惠民殯葬實施辦法》等重大決策建議權13次,履行**縣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建設項目等建議權8次。
三是參與制定《關于落實街道規劃參與權的實施意見》,明確街道在公共服務、市政設施、國土空間等規劃層面的參與權。
四是研究制定《**縣城市社區“大黨委”輪值制度》,實行輪值主席負責開展“六聯共建”活動,不斷推進單位黨建、行業黨建、區域黨建互聯互動。
五是研究制定《在職黨員“雙管”制度》,加強在職黨員社區報到服務工作的管理,突出駐區單位黨組織管理和社區黨組織監管,落實“社區吹哨,黨員報到”機制。
四、開展“六項活動”,凸顯城市基層黨建為民主業
一是共建綠色家園,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深入開展“學史力行走在前,綠化造林辦實事”主題活動,與共駐共建單位、志愿者、居民在21個小區種植國槐、榆葉梅等3800余棵,栽植芍藥、大麗花等4000余株。
二是共建清潔家園,與城管執法局等駐區單位開展環境衛生整治活動,組織清理整治街道、小區線網線纜,撿拾綠化帶垃圾等活動200多場(次)。
三是共建平安家園,持續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依托縣應急局、消防支隊專業力量,開展安全教育培訓12場次、應急演練7場次。
四是共建關愛家園,以“五訪五問五服務”為載體,積極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結對幫扶困難居民家庭、單親家庭、留守老人家庭,開展走訪慰問、上門義診、免費理發等活動。
五是共建和諧家園,開展“小區車位我來劃 規范停車靠大家”共駐共建活動,著力解決小區車輛亂停亂放問題。開展矛盾糾紛“大走訪、大排查、大調解”、法律咨詢、普法教育等活動,解決居民住宅采暖溫度不達標、樓頂漏水等問題。
六是共建文明家園,開展“煙頭不落地、**更美麗”、交通文明行為勸導等文明城市創建活動,充分利用新時代文明實踐所及道德講堂,宣講“最美家庭”故事。結合“三整治三提升”行動、全域無垃圾專項整治,常態化開展“社區吹哨 黨員報到”,引導全社會力量關心、支持、參與文明城市創建。開展慶祝建黨100周年送文藝進小區活動5場次,豐富居民精神生活。修訂完善社區居民公約、紅白理事會、協商民主議事會等制度,提升社區居民自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