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財務工作怎么干第一問:工會經費到底應該由誰來管?(財務部門工會經費賬務處理)
我是機關財務處室負責人,有著10多年工作經驗,這個問題我來和大家交流。
今天,某局新來的會計小李給我打電話,說她們現在手里的活本來就干不過來,然后領導跟她說,單位工會的財務賬也要給她,讓她代管,她就跟我聯系說這個活兒到底應該誰來干?她是不是可以拒絕?
給把這個問題給予了解答,她滿意而歸。
第一、基層工會經費的現狀基本是這樣的,經費來源主要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財政的撥款,就是按照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2%,在年初就撥到單位,單位需要把這部分經費再劃撥到工會的賬戶。第二部分就是收取職工個人的工會會費,這個是按照職工工資0.5%繳納的,這個收齊了也交到工會賬戶。但是很多單位為了省事,就沒設置工會賬戶,也不收職工個人那部分費用,就直接花財政撥給的那部分,反正也都是給職工搞活動用。
第二、但是近幾年,財政各項制度不斷完善,總工會也對各地提出了要求,最重要的是審計也把這個問題提出來了,就是各單位必須按照相關規定落實職工待遇,以前沒有工會賬戶的必須要設立賬戶進行管理了,該收個人的就得收了。由于基本所有機關的工會都設置在機關黨委,這個處的是基本都是搞黨務工作的,對于經費管理和核算是一竅不通,所以就想辦法讓單位的財務部門把這個任務擔負起來。
第三、制度是怎么規定的呢?根據《工會會計制度》以及我們省出臺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基層工會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 經批準設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這句話的解釋就是:基層工會要把這個管理責任擔負起來,你要是有條件設置機構或者人員你就設置,你如果想找單位的財務代管工會的賬,那就得跟財務協商,如果財務同意了那就由本單位財務負責,如果不同意,那就去找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所以,干還是不干,得財務答應才行,主動權在財務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