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這個律所把黨建寫入了章程,目的是……(律所黨建的意義)
稿件來源: 法制日報綜合新聞
□ 法制日報記者 張昊
山東康橋律師事務所結合律師自身特點,積極尋找突破口,打破單純屬地管理格局,建立垂直化管理的律師事務所黨委,把黨建工作寫入律所章程,明確規定黨組織建設及功能作用,并將最核心的力量團結起來成立黨組織,全面提升律所黨建工作整體水平。
多措并舉夯實黨建基礎
成立于2000年的康橋律所,2004年就成立了黨支部。通過合伙人大會表決,在把黨建工作寫入律所章程的同時,針對總部及許多分所負責人不是中共黨員的情況,明確黨委書記列席所管委會,黨委委員在管理團隊任職,各分所支部書記參與團隊管理,實現黨組織干部雙重任職,更好地發揮黨組織對律所工作的引領、支持、促進作用。
隨著規模增大、黨員律師增多,康橋律所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把黨員組織關系集中到總部,實現總部黨委對各分所黨組織垂直統一領導,是基層黨組織設置方式的創新。通過黨組織關系的調整,使集團化律所總部與各分所的產權關系、行政管理關系與黨組織關系統一協調,增強了黨建工作與律所管理工作的協同性,避免了“兩張皮”的弊端。
與基層黨組織設置方式創新相對應的,是黨建工作方式創新。統一組織學習教育,利用周末大講堂等場所,開展全所統一視頻會議進行黨員學習教育,統一黨組織活動。“三會一課”等黨建活動統一由律所黨委組織,發放學習材料、學習筆記等,并及時督促檢查。入黨積極分子培養、發展黨員,黨組織和黨員工作考核、表彰等工作全所統一進行。建立律所工會,密切聯系非黨員律師,進一步擴大黨建工作覆蓋面。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助發展
在律所發展過程中,康橋律所通過黨建宣傳教育以及律所規章制度落實、日常監督引導、黨員模范帶頭,確立了緊緊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經濟發展大局,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的原則。該所擔任省人大辦公廳、政協專門委員會及各級黨政機關法律顧問,積極參與全國律協涉外服務團,為“一帶一路”法律服務工作獻智添力;服務于新舊能源轉換技術,企業破產重整、投資并購、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每年業務數量及業務收費遞增50%以上,黨建工作在律所發展中真正起到了引領作用。
黨員帶頭承擔社會責任
濟南彩石山莊爛尾信訪案件,涉及上千名購房者利益,成為社會穩定突出問題。康橋律所黨員律師積極參與調解、解釋、咨詢工作,通過法院調解及執行,使購房者分批獲得了購房款及利息的退還、賠償,解決了困擾政府多年的重大社會矛盾。在支援新疆、西藏等律師自愿服務中,黨員律師帶頭參加,為西藏定日縣法律援助資金捐款10萬元,為濟南商河縣扶貧項目捐贈5萬元,為云南某小學捐建圖書室一個。黨委委員、黨員律師李樹森代理全國首例大氣污染公益訴訟案件勝訴,為環境治理作出了貢獻。該案例寫入最高法院工作報告,被評為十大環境資源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