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關于調整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預算編報和評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調整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預算編報和評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年08月26日 來源:科學技術部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以下簡稱32號文件)已正式發布。為落實文件精神,使改革舉措盡快落實落地,現就調整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預算編報和預算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項目預算編報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預算)申報書、任務書已根據新的改革要求進行了調整,項目預算將按照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三大類編制,并簡化測算說明;間接費用將按照新的比例要求進行測算核定。目前,已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中開發調試,將于近期上線更新。
對于已開展申報書填報的項目批次,申報書不再調整,據此開展項目評審,后續在任務書簽訂階段根據申報單位意見對間接費用等進行調整;對于尚未開展申報書填報的項目批次,按修訂后的申報書編報。
對于已提交任務書的項目批次,原任務書暫不做調整,隨在研項目一并處理;對于尚未提交任務書的項目批次,按調整后的任務書編報。
對于已按原政策簽署任務書的項目,以及相關在研項目等適用新政策問題,科技部將會同財政部于近期發布改革過渡期資金管理通知,明確新舊政策過渡銜接的有關要求,落實相關改革舉措。
2.項目預算評審
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在項目評審同步開展預算評審。評審專家由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組成。目前,科技部已經制定合并項目和預算評審相關細則,指導專業機構做好落實工作,并同步對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的項目評審功能進行開發。請各項目申請單位配合相關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做好評審工作。
3.其他有關事項
為做好改革文件的落實工作,目前,科技部正在配合財政部開展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制度的修訂工作,全面落實32號文關于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改革的各項要求。
科技部資源配置與管理司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