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辦法(完結)(公司黨費收繳使用管理規定)
三、黨費的使用和管理
(一)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ǘh費必須用于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包括:(1)培訓黨員;(2)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制品和設備;(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三)各黨支部需要使用黨費時,須向黨委請示,經批準后撥付使用。撥付黨費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
(四)黨費管理人員工作發生變動時,須認真做好工作交接,將相關檔案材料、財務數據全部移交,經雙方簽字確認后,方可離崗。
四、黨費的公開和檢查
(一)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每年年初,各黨支部應當在黨員大會上公開上一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全體黨員的審議和監督。
公開內容包括:黨支部共有黨員人數,應交納黨費人數,實際交納黨費人數,每名黨員交納黨費金額,是否有人多交或欠繳黨費及金額,每次將黨費繳入公司黨費賬戶時間等。
(二)各黨支部要認真做好會議記錄;接受并認真研究黨員對黨費收繳及公開情況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認真處理,并將處理和改進情況再次在黨員大會上公開。
(三)在黨員大會召開后10個工作日內向公司黨委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結存的數額;黨費開支的主要項目;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
(四)黨委定期對各黨支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通報。對不按照規定收繳、使用和管理黨費的黨組織進行通報批評;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由其所在黨支部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五、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