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臺辦法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西藏出臺辦法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
近期,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在結合我區實際的基礎上,研究出臺了《西藏自治區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共6章33條,包括總則、農村集體資金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村集體資源管理、農村集體“三資”監督、附則,提出從建立收支兩條線制度、賬款分離管理制度、貨幣資金賬戶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強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從建立資產清查制度、集體資產臺賬制度等方面,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從建立農村集體資源登記制度等方面加強農村集體資源管理。
據了解,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是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和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近年來,全區農村集體資金積累逐漸增多、資產規模不斷擴大、資源稟賦持續豐富,但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管仍然比較薄弱。《管理辦法》的出臺將有利于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集體成員的合法權益;有利于盤活農村集體存量資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有利于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農戶服務的功能。同時,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將通過宣傳培訓等各種途徑,加大政策執行力度,確保《管理辦法》落地見效。
來源:中國西藏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