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治”到“共治”:黨建引領社區治理的運行機制與創新模式
黨建引領社區治理不是“統合”社區、管控社區、包辦社區,而是“激活”社區,推動社區自治邁向黨建引領社區“共治”。
黨建引領下的社區治理形成“聯動”治理、委托治理、情感治理、自主治理、兜底治理的創新模式。結對幫扶多方聯動的方式,黨建引領商業型社區“聯動”治理模式有效解決了社區單元樓“無人管”的難題。
黨建引領安置型社區“委托”治理模式增強了居民的主體性意識,明晰了治理主體間的權責邊界。以“情感”為聯結機制和治理要素,黨建引領過渡型社區治理模式推動“陌生人”社區向“共同體”社區轉變。黨建引領老舊型社區“自主”治理模式以供需有效對接為核心,社區黨組織引導社區自組織主動對接居民需求,促使居民積極參與社區治理。黨建引領院落型社區“兜底”治理以“連片捆綁”為核心機制,推動院落型社區的整體性治理。
社區是作為一定范圍內存在的某種特定關系的人們組成的生活共同體,其治理有效的關鍵是居民服務需求得到最大程度滿足。社區事務雜、居民需求多、管理服務難是當前社區治理的現實寫照,解決這些難題除了要抓好社區主陣地,還要發揮好居民主人翁意識,通過發揮社區黨組織的引領作用,充分調動居民自主自治的積極性,形成以居民為主體的自主管理委員會的“自主”治理運行機制。即在社區治理空間中,充分依托社區居民自主治理力量,激發居民的自主性,并在居民個體之間形成非正式的約束性制度,確保社區集體行動的可行、便捷、高效,拓展公共空間的治理場域。在基層黨組織的引領下,通過聚焦居民日常需求和“一老一小”關鍵需求,挖掘、動員、引領各行各業、各有所長的社區“能人”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治理,帶動更多居民參與社區服務供給實踐,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專業化、個性化的服務需求。社區治理要充分發揮黨建引領的作用,通過主動對接居民服務需求,讓黨建引領更有力、社區服務更深入、居民管理更有效,最大化地激發居民自主治理的內生動力,推動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