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黨組織如何行使監督權?監督事項監督機制條條要記清!(國企黨組織如何落實黨內監督責任)
導讀
新一輪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已經拉開帷幕。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巨大背景下,國資央企在鞏固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成果的基礎上,乘勢而上推進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推進各項工作,為促進高質量發展、穩經濟作出更大貢獻,更具有現實意義。我們也將推出系列解讀文章拋磚引玉,以資共享。今天我們聊聊新三年行動的體制機制性改革任務——推動中國特色國有企業現代公司治理和市場化經營機制制度化長效化。
09、推動中國特色國有企業現代公司治理和市場化經營機制制度化長效化
(四)提升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水平
十八大以來,國企深化改革與加強黨建始終堅持兩個“一以貫之”: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必須一以貫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也必須一以貫之。這就為完善國企公司治理指明兩大改革方向:一是進一步發揮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作用,二是進一步配齊建強董事會,提升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水平。
4.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
(7)國企黨組織的監督權
● 國企黨組織監督的事項
國企黨組織的監督權是企業內部監督的核心,國企要健全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出資人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巡視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社會監督等各類監督貫通協同的大監督體系。
國企黨組織要支持、監督董事會、經理層依法經營,監督事項涵蓋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廉政建設、風險防控、職責履行、責任追究等,對于董事會、經理層擬作出的決策不符合黨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或可能損害國家、企業、職工合法權益時,黨組織要及時提出明確意見。
黨組織監督的事項主要包括:
一是政治監督。堅持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到哪里,監督就跟進到哪里,強化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強化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的監督,從根本上提升企業治理水平。
二是制度監督。國企黨組織要把制度監督放在重要位置,通過制定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制度缺陷認定標準、風險評估標準和合規評價標準,對業務管理制度和法律、合規、內控、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和評估,監督制度“有沒有、是否執行、是否有效”,及時發現制度漏洞,督促相關部門整改完善,保證制度立得起、行得通、有實效,以保障各項經營業務合規開展。
三是“關鍵少數”監督。國企黨組織要把人的監督放在關鍵位置,緊盯企業領導干部等“關鍵少數”特別是各級“一把手”,強化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法履職用權、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將個人重大事項納入監督范圍,嚴格執行違規經營責任追究制度。
四是重點領域監督。國企黨組織要把重點領域監督作為監督工作著力點,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強化對“三重一大”、投資并購、高風險金融業務、境外投資、工程建設、物資采購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的部門和崗位的監督。
● 國企黨組織行使監督權的機制
國企黨組織是大監督體系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推動企業建立完善橫向聯動協同、縱向貫通協同的大監督機制:
一是建立橫向聯動協同機制。企業要建立健全大監督聯席會議機制,定期召開會議,統籌協調監督工作,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企業要建立監督力量共享機制,整合監督力量,必要時成立由部門業務骨干組成的聯合檢查組進行核查,提升監督實效;企業要建立線索移送機制,各監督主體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按不同性質分別向其他部門移送;企業要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實現成員部門間監督信息共享,各監督主體對工作中發現的其他監督主體職責范圍內的重要情況,及時向其通報。
二是建立縱向貫通協同機制。國企黨組織要持續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強化紀檢監察雙重領導體制機制,重大事項、重點工作要及時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全面準確反映情況;強化巡視巡察上下聯動機制,推動“巡視帶巡察”,加強對巡察工作的指導督導,壓實黨組織巡察工作主體責任,切實把監督工作落實到基層;強化職能部門監督指導機制,總部部門發揮綜合、協調、指導職責,推動本領域監督工作向基層延伸;強化監督問責機制,充分發揮監督護航決策、保障發展的作用,以追責倒逼責任落實。